叶先生-投诉焚烧垃圾

    信件主题: 叶先生-投诉焚烧垃圾
    来信人: 叶先生 来信日期: 2020年01月08日 来信编号: DH202001090501
    信件内容: 2020年1月2日开始,陈家沟村民在陈家沟中段(长兴小区53号楼墙外)焚烧垃圾,产生的烟尘直接飘向长兴小区内,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,现叶先生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及时制止该焚烧行为。
    信件回复: 汉滨区:我办南门社区干部接到工单后,第一时间上门对焚烧人员进行了劝阻,并对其宣讲了环境保护政策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汉滨区
    回复时间: 2020年0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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